根据教育部《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教职成[2022]2号通知要求,遵循方便学生、就近管理的原则,衡水学院录取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自2024级开始实施划区域管理,根据现有校外教学点的实际情况,把全省13个地级市按区域划分为三个大的片区,现有的三个校外教学点各自在自己的区域内招生,不得跨区域招生。
具体划分如下:
张家口(张家口华美中等职业学校)校外教学点:
张家口、承德、秦皇岛、唐山
保定(河北曲阳雕刻学校)校外教学点:
保定、定州、廊坊、石家庄、衡水
沧州(河北渤海技工学校)校外教学点:
沧州、邢台、邯郸、辛集
公示期:2023年4月26日至5月2日
衡水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3年4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