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》冀教财(冀教财【2021】17号)、河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、教育厅、财政厅三部门印发的《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冀发改公价【2022】210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的紧急通知》(冀发改公价【2022】841号)等文件精神,广泛征求校内外人员意见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经2023年3月15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:调整成人学历教育学费标准从2024级新生开始执行,学费收取实行“老生老办法、新生新办法”。
衡水学院成人学历教育学费标准调整如下:
高中起点函授类专科:
文史类:1050元/年•生 理工类:1350元/年•生
专科升本科函授类:
文史类1050 元/年•生 理工类 1350 元/年•生
继续教育部
2023年3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