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》(冀教财(2021)17号)、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、教育厅、财政厅三部门印发的《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冀发改公价(2022)210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的紧急通知》(冀发改公价(2022)841号)等文件精神,为了保障和提高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办学质量,促进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可持续发展,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标准作调整如下:
高起专函授类:
文史类:1550元/年·生 理工类:1950元/年·生
专升本函授类:
文史类:1550元/年·生 理工类:1950元/年·生
(此次收费标准调整拟从2026级学生开始)
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对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建议或意见,请于2024年12月10日前与我们联系。联系电话:0318-6016629 6016391
衡水学院继续教育部
2024年12月6日